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学士学位授予的规定解读

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学士学位授予的规定解读

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学考试为广大学子提供了灵活的学习途径。上海师范大学作为一所具有优良教育传统和深厚文化底蕴的高校,高度重视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为保障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和授予的公正、公平,制定了上海师范大学关于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规定。本文将对这一规定进行解读。

一、申请条件

根据规定,申请学士学位者必须是上海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专业的本科毕业生。这意味着,只有顺利完成上海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的学子才有资格申请学士学位。

申请者必须符合自学考试本科毕业条件,且全部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毕业论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这一要求体现了对学术水平的重视,确保了学士学位的含金量。

值得一提的是,申请者在本科毕业前需通过外语水平考试,外语证书或成绩的有效期为4年。这一规定旨在提高学生的外语水平,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办法

为方便考生申请学士学位,上海师范大学制定了详细的申请办法。考生在办理毕业申请手续时,需核实本人的成绩及外语证书(成绩)是否符合学位申请的要求,并登记学位申请意向。在领取毕业证书的同时,考生需正式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

申请时,考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相关外语证书或成绩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同时,考生还需提交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并交纳相关审定费。

三、受理、发证时间

学校学位评审委员会每年3月份受理学士学位申请,一年一次。这意味着,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以免错过受理时间。

学士学位证书的发放时间将在受理结束后另行通知。考生需关注学校的相关通知,确保按时领取学位证书。

上海师范大学关于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规定旨在规范学士学位的申请和授予工作,确保学士学位的含金量。广大考生需认真阅读规定,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争取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学士学位申请。在这一过程中,上海师范大学将竭诚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助力学子实现人生价值。